网监大队是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政府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并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网络安全保卫机构(网监大队),主要职能包括:1、开展对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2、组织实施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备案登记、信息发布审核等日常监督检查;3、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级公安机关相关警种依法查处涉及计算机违法犯罪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4、承担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点单位和敏感节点的网络安全保卫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