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18号)规定,对于参加了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按照当地相应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执行。
2、《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冀劳社〔2009〕27号)文件中明确规定,持有残疾证的参保人员在住院治疗时享受100%报销待遇;门诊特殊病种也可以实现100%报销。
3、办理残疾证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二寸彩色免冠近照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