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的机关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时,应当报上一级机关批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各单位对承担本单位涉密业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涉密人员应当掌握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所必需的保密知识和技能。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当接受脱密期管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的机关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时,应当报上一级机关批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各单位对承担本单位涉密业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涉密人员应当掌握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所必需的保密知识和技能。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当接受脱密期管理”。